红网长沙9月25日讯(记者 刘容)9月25日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长沙召开。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4项工作报告,审议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案。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谢勇、刘莲玉、徐明华、蒋作斌、陈君文,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湖南省副省长盛茂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
受省政府委托,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胡衡华作了关于《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报告指出,《纲要》实施两年多来,情况总体良好。《纲要》提出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富民强省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得到了全领域、全过程贯彻。《纲要》提出的33项主要指标中,民生改善等25项达到预期进度要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城镇居民收入等8项进度滞后。《纲要》确定的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改革开放等项任务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实现了较大突破。
湖南省的武陵山和罗霄山两大片区是全国划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其中,武陵山片区涉及7个市州、43个县、2308万人;罗霄山片区涉及株洲、郴州两市6县、230万人。报告指出,近两年来,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速度加快、结构升级、效益提升的良好态势。但仍存在贫困状况依然严峻、财政投入明显不足、重点项目进展不快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下阶段,将积极探索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新路子,确保稳步实现扶贫各项目标,与全省基本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作的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等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实际,省政府组织起草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受省政府委托,省水利厅厅长詹晓安就《办法(修订草案)》作了说明。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殷海清作了关于该《办法(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曹儒国作的关于《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