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湖南“南县校园杀妻案”嫌犯陈新平,被益阳市中院当庭宣判无罪。6年前的高考前夕,南县一中体育教师陈新平的妻子在校园遇害。41天后,陈新平被警方带走,并认定为凶手。此案六度庭审,陈新平三次被判有罪,但因证据不足两度发回重审。
文图均据《羊城晚报》
案件
妇女中学内被勒死
2007年5月28日晚7时30分,陈新平37岁的妻子蒋毓筠,从教师公寓步行到约300米外的校内超市上班。
8时49分,陈新平接到妻子同事夏某的电话,问蒋为何没上班。次日凌晨5点,陈新平和内兄蒋迪云在离家300米远的一处车库楼梯间里找到已经死亡的蒋毓筠。蹊跷的是,这处车库陈新平和他人此前曾来找过,并未发现有人。
发现遗体后,家属再次报案。当时正值高考前夕,南县一中系该县最好的学校,此案引起当地高度重视。数十名领导及公安人员当天进驻学校调查。
根据南县公安局043号《法医鉴定书》,受害人头、额、颈、手、足、胸、背等34处受伤,并伴有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和乳罩撕裂。死者颈部有一处14.3厘米×0.3厘米的索沟,呈水平方向,是致死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