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28日讯(记者刘容)湖南省公务员局8月28日发布公告称,今年,湖南省计划招录培养93名政法干警,其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70名,面向退役士兵23名,报名时间为8月29日9:00——9月3日24:00。
34个职位欲揽才93人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个部门的《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省实际,今年,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计划招录培养93名政 法干警,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46名,面向退役士兵47名。培养院校为山东政法学院5名(专升本),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88名(专科)。
此次招录的单位分别是长沙、株洲、常德、邵阳、怀化、娄底、湘西7个市州的县级司法机关以及省直监狱、劳教等,共有34个职位有招录培养计划。如省直监 狱单位的监狱民警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培养7人;长沙市司法局的长沙县司法局乡镇司法助理员职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培养2人。
培养时间为2年,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与一般的招录不同,此次招录的对象并非能马上参加工作,而是须先接受一定时期的培养。被录取人员到培养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司法厅和定向单位签订 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照财政部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学制为2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
毕业学生由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定向单位进行派遣。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呈报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专科试点班学员满9年、专升本试点班学员满7年方可交流。
至于学生毕业后,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的情况,公告指出,该人员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报考人 员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报考条件:户籍须在湖南省或职位规定的市州,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
本次招录培养对象,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大 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则可放宽到27周岁(1985年8月29日以后出生)。二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29日 以后出生)。
根据公告,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 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的户籍须在湖南省或职位规定的市 州;报考人员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另外,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 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试用期内 被取消(含本人放弃)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 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8月29日起网上报名,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招录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9日9:00-9月3日24:00。报考人员可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网(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hnsgwyj.gov.cn)、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t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考试不实行网上资格初 审。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合适的职位报名。公告指出,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 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1:湖南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与职位表
附2:湖南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注意事项:
●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为50元。缴费时间为8月29日9:00-9月4日17:00。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
●网上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16日9:00-9月20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与招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教育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科目和时间
专科试点班:
2013年9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9月21日14:00-16:30申论
2013年9月22日9:00-11:30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专升本试点班:
2013年9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9月21日14:00-16:30申论
2013年9月22日9:00-11:30民法学
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地点
设在长沙。具体考场安排详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的准考证。
4、笔试加分
对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总成绩加10分。
9月23日至27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从网上下载填写《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带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退役证等证件资料,到报考 定向单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申请,省直监狱、劳教单位报考人员到省司法厅进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不予加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11月,面试地点在长沙。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照集中面试形式,统一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三)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于面试的第三天进行,地点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报考人员应于早上8:00前赶到指定地点集合。
(四)体检
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人员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县级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体检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录取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取人选,并在相应网站上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报国家公务员局,由培养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体检、考察环节或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时间要求
招录工作在12月中旬完成。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
省委政法委政治部0731-82219970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7349
省人事考试院0731-82217753
省教育厅学生处0731-84714915
省司法厅政治部0731-8458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