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冠文)长沙市将设立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奖,以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长沙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于9月9日起实行,四个奖项每次奖金近千万元。
据悉,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奖每年评审一次。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每个获奖者奖金为100万元,其中20%属获奖者个人所得,另80%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研经费。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奖励人数每次不超过2人,可以空缺。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奖励的企业数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个,获奖企业可按程序申报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原则上每年根据申报情况评定一、二、三等奖项目数分别控制在10项、20项、40项左右。每个获奖项目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6万元,三等奖3万元。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金额每年不少于400万元。 市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奖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原则上每年总数不超过10个,奖励金额为每个单位10万元、个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