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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娄底市环保局新建办公大楼疑违规(图)

A-A+2013年8月15日10:29中国产经新闻报评论

  漫画:周立娜

  本报记者 刘沐凡报道

  近日记者接到举报,湖南省娄底市环境保护局作为一个不到150人的地级市直机关局(正处级),却投资2500多万元,建起了面积达16000多平方米的办公大楼,人均办公面积近100平方米。根据国家发改委2009年元月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报标准》第十三条“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的规定,此建设属典型的违规超标准建设。

  那么,娄底市环保局新建办公大楼是否像举报人描述的那样真正违规?记者于7月25日前往娄底市了解有关情况。

  据悉,娄底市环境保护局原有办公场地位于娄底市乐花路4号,系1977年由地区行暑行政划拨,办公和环境监测用房不足2000平方米,已于2012年元月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处置。2012年5月至今,娄底市环保局及其二级单位租赁位于扶青南路的商务楼办公。记者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个临时的办公场所,只见窄窄的走廊过道上堆放着许多仪器,20来平方米的办公室有3人以上办公。

  该局分管领导和法规科的负责人就记者关心的问题介绍了情况,并做了书面回复。

  书面回复显示:2007年4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对全国各级环境监控能力建设以环发[2007]56号提出了明确要求,娄底属于地级市,其环境监测能力必须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娄底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10月将位于新星南路以东、桑树街以南约35亩土地划拨给娄底市环境保护局用于建设环境监控中心。

  2010年5月,娄底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环发【2010】97号)、《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环发【2007】82号)、《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环境信息化标准指南》(HJ511-2009)和《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等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标准化建设细则要求,委托湖南城市学院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娄底市环境监控中心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10月,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娄底市环境监控中心基地主楼设计为地面12层和地下1层,其中:市环境监测站建设面积5256平方米(含监测业务用房1056平方米、综合实验用房4000平方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4600平方米(含科研业务用房600平方米、实验用房4000平方米);市机动车排污管理站168平方米;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450平方米;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300平方米;水体自动监测站100平方米;空气自动监测站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66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836.5平方米(其中会议室634平方米,公共卫生间180平方米);地下室3248平方米(配电机房367平方米、消防泵房89平方米、排烟机房66平方米、停车场2726平方米。)以上总计建设面积为16224.5平方米。

  娄底市环保局认为,环保局不同于其他党政机关局,是一个专业技术很强的含多个二级法人单位的部门,按规定的人员编制还差很远,新建的楼房如果按现有的实际人数是超了一点,但新建楼房必须考虑长远一些。国家对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环保工作者队伍也会逐步达到国家有关编制要求。

  最后,记者来到了新建楼房现场。办公楼正在兴建,折叠式扇形结构,主楼和附属楼房连在一起。办公楼的一侧是环保欣苑,是开发商建设的7栋商住楼,已经封顶,并刷了外墙。

  取名环保欣苑,与环保局及其办公大楼有怎样的关联?该局分管宣传与法规的副局长告诉记者,环保欣苑楼盘不是环保局的集资建房,环保局干部职工以团购的形式从开发商那里购买。目前尚未开盘,价格仍不清楚,大致是2000多元一平方米,可能比外面的稍便宜一些。记者了解,娄底市区的房价最低的也在3000元一平方米以上,高的达5000元左右一平方米。

  环保欣苑是否如所介绍的是独立的商住楼,还是与所建办公大楼在占用地上或其他方面有利益交换?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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