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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烈日下的交警”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启动

A-A+2013年8月15日09:59红网评论

  红网长沙8月14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雷文明)今年以来,湖南省遭遇六十年未遇的持续高温天旱,公安交警在烈日下坚守岗位,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记录展现公安交警战高温、斗酷暑、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感人瞬间和精神风貌,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公安摄影协会、湖南日报、潇湘晨报、红网决定从8月15日至9月10日联合开展“烈日下的交警”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征集反映公安交警战高温,斗酷暑,坚守岗位、规范执法、服务民生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摄影作品。

  作品要求:应征作品必须是今年拍摄,聚焦典型,主题鲜明,构图完整,色调明亮,画面清晰,细节丰满,具有故事性、真实性和现场感,震撼人心。应征作品数码、黑白、彩色、反转片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数码原始文件JPG格式的不得低于3M,作品规格7—10英寸,组照每组4—6张,反转片、负片、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均须印成相同规格照片参评。作品要影像真实,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构图剪裁的适度调整,不得作ps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每幅作品应附说明文字,包括作品名称、所属内容分类、作者姓名、拍摄日期和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说明,字数限100字以内。每位参加者单幅作品限10幅,组照作品限10张以内。作品提供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和所有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照片提供者承担。所有入选作品、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浏览、编辑尺寸、选择下载、上传的权利和拥有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出版、展览、陈列及其他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参评作品一律不退稿。

  参选作品(附数码原始文件)可送至或邮寄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处(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省交警总队,邮编:410100)。征集作品截止日期为9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凭),邮件主题请注明“烈日下的交警”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并在邮件中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编等。评选活动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入围奖50名。省公安厅交管局联系电话:0731-84068246;0731-84068221;省公安摄影协会电话:0731-8459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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