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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妹溺亡”再证留守儿童权利须公共救济

A-A+2013年8月9日11:12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6月26日13时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生米镇文青村发生一起悲剧。3个同胞兄妹在村口池塘旁边玩耍时溺水身亡。由于当时没有人路过,直到一位5岁的小男孩浮出水面才被发现。事发后,辖区派出所和当地生米镇展开调查。(6月27日《江西日报》)

  有时候,历史真的是惊人的相似。“南昌一村庄留守三兄妹同时溺亡”,针对此则新闻,我们可以再关注几个细节:三个小孩为同胞兄妹,最大的10岁,最小的5岁;三个孩子怎么溺水的,无人知晓,直到一的小男孩浮出水面才被发现。而将此番细节串联起来审视,是不是有种似曾相熟的感觉?是的,去年5月份,类似的留守悲剧在江西宜春的一个小山村的家庭也有发生。五名留守儿童也溺亡在村里的一口池塘,最大的11岁,最小的6岁;其间一度找不到年轻人救援。

  此番悲剧说明了什么呢?尽管两例溺亡悲剧有着“极端”的成分,但不可否认的是,背后凸显出的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却是留守儿童权利缺乏保障的缩影。据悉,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人口约5800万,留守老人多至4000万;在农村5周岁以下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总数的40.19%,为2300万人,四川、安徽、河南等7省0—5周岁留守儿童均超百万。

  凡此数据说明,当前我国的农村已是实实在在的“空心化”——“三八六一九九部队”(留守农村妇女、儿童、老人)构成了农村日常生活的主流人口。而如此一来,让老幼妇孺独自承担各种问题,自救能力的降低,风险高发则是难免。譬如以上两例留守悲剧,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孩子们不是由他们有心无力的祖辈监护,如果村子里有正常的人口流动,不敢说悲剧不会发生,但找不到年轻人救援、直至尸体浮出水面才发现溺亡的情况还会出现吗?

  但由此我们能批评孩子们的父母吗?显然不能,毕竟,如果条件允许,哪位父母不想时刻陪伴着自己的孩子呢?而当农村空心化已是普遍现象,对于父母而言,予以孩子最好的教育、最好的生活,和与儿女共享天伦之乐难以兼得的情况下,公共管理最应填补其间的空隙。

  换言之,留守儿童的权利须公共救济。微观层面,对于一些不安全的池塘或河流旁,应树立警示牌;可以整合政府、学校及社会等多种资源,建立多元的代理人监护制度等。而宏观层面,城镇化如火如荼的语境下,破除户籍藩篱、破除二元困局等最基本的诉求该落地了。唯有如此,才能为留守之痛解围。(星辰在线网友  刘孙恒)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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