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地方政府“三公”公开进程
2011年5月 比照中央公开三公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三公”经费。
2012年4月 省级政府两年内晒三公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并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
2012年10月 各级政府要定期公布三公
国务院发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
2013年7月 省级政府今年晒三公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2013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