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警方将男子带走调查
因为担心还会有下次,小兰最终选择了报警。报警前,她又担心“如果他因为这件事坐牢,他5岁的小孩怎么办”。
凌晨2时许,天元警方刑侦部门技术侦察民警与巡警大队接警民警赶到事发现场。
敲开周过家门时,他正在家里看电视,面对民警的突然造访,周过显得很紧张。“我跟她认识是不久,是朋友介绍认识谈朋友的,我真的没有强迫她。”被戴上手铐时,周过向民警解释。
小兰说,她从未与周过谈恋爱,即使在周过家玩,一般会在10点前回家。当天10点多再次来到周过家,是因为相信这个朋友。然而,周过洗完澡后,就开始在凉席上搂她,第一次,她推开了。当小兰准备出门时,周过再次把她叫了回去,小兰本想转身跟周过说清楚,没想到“他用手摁住我双手,用腿按住我的腿,我越挣扎他就越用力,我好怕,怕他做出过激行为”。
小兰说,反抗中,她的头几次撞到地板,但身上没有其他的伤。事后,小兰用力咬了周过的舌头,才顺利从周过手中逃脱。
小兰说,在周过家茶几旁边的垃圾篓内,有几张卫生纸,是重要证据。警察赶到前,小兰将自己当时穿的内裤作为证据保存了起来。 本报记者谢敏实习生杨晓杰株洲报道
民警说法
是否强奸证据上存争议
周过在接受调查时,反复向民警介绍,发生性关系是事实,但不存在强迫,他不认为自己涉嫌犯罪。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小兰身体并没有受伤。办案民警表示,“小兰在第一次挣脱后,第二次还会转身,而且对于晚上10点后只身去周家没有顾虑,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有反抗过程,所以暂时还很难判定强奸。”
在周过看来,这些行为都是对方在暗示:发生性关系属于常情。
目前,双方都已经在警方做了笔录,警方也将就此事做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