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兰(化名)用力咬了周过(化名)的舌头,趁周过疼痛之时,逃出了他的家。在此之前,小兰称周过强奸了自己。
8月1日凌晨,几番犹豫后,小兰报了警。警方将周过带回调查。当事人周过感到很惊讶,“别人介绍我俩处对象,我们是发生了关系,但是我绝对没有强奸她。”对于是否强奸,双方各执一词。
女子称“被邻居强奸”
8月1日凌晨1时10分,《长株潭报》热线电话突然响起。“我被邻居强奸了,我不知道怎么办。”小兰说。挂断电话,记者赶往了小兰居住地。
小兰个子不高,见到记者时,她下意识地侧着身子,后退了几步。她一脸惊恐,头发有些凌乱。小兰租住在一个小区的地下室。房间不大,里面有一张做美容的床,一些简单的家具。
小兰介绍,自己是湖南邵阳人,25岁,今年5月份只身一人来到株洲,从事美容养生工作,男朋友在邵阳老家。因为在这边无亲无故,小兰会把接触过的人的号码存下来,没事就联系下。“一个人在外面,多认识几个朋友,对自己总会有好处。”小兰没有想到,自己这种想交朋友的心态,给自己带来了不幸。
“我跟他才认识5天,他就住在我家楼上,(7月31日)晚上在他家看电视,9点多的时候我回家了,10点多他给我发短信,喊我上楼喝饮料,结果就拖住我,不让我走,后来还强奸了我。”小兰低着头,轻声细语地说出这些话,声音有些颤抖。
小兰口中的“他”即邻居周过,42岁,株洲人,半年前离异,有一个5岁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