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河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李建中被任命为安徽省公安厅厅长,而前一天,厦门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小洪调任河南省公安厅长。至此全国省级公安厅(局)长中,超过七成为异地调任(包括中央“空降”)。据记者统计,全国省一级检察长和法院院长,也有将近一半属于异地调任。
据悉,新一轮省级公检法机关异地调任从去年开始延续至今,这是继2 0 0 8年之后又一轮大规模的公检法异地人事调动,而且涉及人数较上一轮更多。
21名省级公安厅(局)长异地调任
记者统计,目前30名省级公安厅(局)长中(江西暂时空缺),13名为从其他省份调任,分别为重庆、江苏、浙江、河南、湖南、安徽、吉林、辽宁、福建、海南、山东、山西和内蒙古。
另外,有8人从公安部“空降”,分别为上海、青海、广东、贵州、河北、湖北、黑龙江、陕西。
公安厅(局)长异地交流的第一个高峰出现在2008年,当年,多个省份公安厅长由公安部空降或从其他地方调任,但是接下来的三年,公安厅厅长的人事变动大多是本地任职。从去年开始,公安厅(局)长异地调任出现了第二个高峰,并且幅度远超过2008年。
去年6月,中央组织部举行公安厅(局)长集体谈话,时任中组部部长的李源潮表示,要“逐步实现全国的公安厅(局)长一般都由异地交流干部担任”。
今年7月31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与交流任职的公安局长交流时均表示,这种交流任职是中央的决定。孟建柱说,这是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决策,是领导干部全面成长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公安厅(局)长进一步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有利于公安厅局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孟建柱还专门要求公安厅(局)长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面对各种诱惑,要把好理智关、情感关、廉政关,不受金钱所惑、不被美色所迷、不为权力所累。郭声琨指出,实行省区市公安厅(局)长交流任职,是中央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为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的决策,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领导干部交流和重点岗位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举措。
记者还发现,省级公安首长多由其他职务领导兼任,但由省委常委兼任的在逐渐减少。目前30位省级公安首长中,有9位由副省(市)长兼任,10位则由省(市)长助理兼任。此外,有的是由政法委书记、省(市)委常委或政协副主席兼任,没有其他兼任职务的只有7月底8月初新厅长刚上任的河南、福建、西藏、安徽公安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