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交警总队
【关键词:路面执法】
严禁路面罚款直接收取现金
为严厉整治公安交警执法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随意执法等突出问题,制定了《湖南省公安交警路面执勤执法“五条铁规”》。
一是严禁罚款不出具有效票据。严禁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收取执法相对人罚款后,不按照规定开具省财政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并当场交付执法相对人,以及开具其他类型票据,或虽已开具罚款收据但票面金额少于实际罚款数额的行为。
二是严禁罚款不开具处罚决定书。严禁交警在路面执法过程中不经过调查、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等法定程序而实施罚款的行为。
三是严禁路面罚款直接收取现金。严禁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虽经法定程序实施处罚但直接向执法相对人收取现金的行为。
四是严禁以“包年”、“包月”、“管理费”等形式执法。严禁交警部门或交警个人对长期在辖区运行的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按期收取一定费用的行为。
五是严禁采取扣车扣证等强制措施后无正当理由不作处理或私自处理。严禁交警对车辆或证件采取强制措施后有条件处理却故意拖延、不作处理的行为;严禁交警扣留车辆或证件后,不上交,不移交,不录入系统,私自将证件或车辆放行,对相对人违法行为不作处理或减轻处理的行为。
省人社厅
【关键词:促进就业】
对“纯农户”家庭
未就业毕业生动态清零
湖南2013年高校毕业生总量达31.13万人,促进就业的任务十分艰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将就业压力转化为人才动力,形成了一整套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体系。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刘正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省人社厅将着力完善落实政策制度,进一步研究制定高校招聘活动补助实施方案,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实施方案等具体办法,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从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作为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千人创业工程”,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基础台账,对“纯农户”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实施动态清零。
阶段性成果
省委
【关键词:完善制度】
建立完善“三公”经费使用制度
7月26日,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建立健全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相关措施和制度,并决定抓紧建立修订完善七个方面的制度规定。
密切联系群众方面,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住村(社区)入户、接访下访等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研究制定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报到、党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
厉行勤俭节约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办公用房和住房、领导同志秘书配备等管理规定,建立完善“三公”经费使用和审计公示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管理制度,修订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省属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等。 (记者 周小华 实习生 李瑞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