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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48辆20次违法公车曝光后消违 剩20辆未处理

A-A+2013年7月31日07:21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小刘军  通讯员 肖强)昨日和7月24日,本报相继对交通违法行为较多且未接受处理的10辆省直部门公务车和20辆市直、区(县市)以及职能部门的公务车辆进行了公开曝光。相关单位对此高度重视,至昨日下午4时30分,已有48辆2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市直、区(县市)以及职能部门的公务车辆主动接受了处理,未处理公车还剩20辆(名单附后)。同时,大部分车辆所属单位表示,将尽快接受处理,并严格内部车辆及驾驶人管理。

  “交警部门在全力整治交通乱源的同时,公开曝光了105辆100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个人车辆,并对省市131辆20次以上违法未处的公务车进行了清理,致函去电通知车辆所属单位接受处理。”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波跃介绍,第一批曝光的省直单位10辆违法车辆中,已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潭耒高速公路管理处、省信访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地税局、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省财政厅等单位的7辆车接受了处理或正在进行处理。“其他未处理的单位也正在进行积极衔接,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主管领导和车辆管理负责人,也于昨日上午主动来到交警部门,就尚未处理的所属湘A05591小车情况进行咨询,寻求处理指导意见。”

  交警部门在对车辆违法情况进行清查时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公务用车并非是单位领导不重视交通安全,而是在将车辆调拨下发基层单位后未办理所有人变更,或将车辆过户后未到车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交警部门还在个别车辆的违法记录中发现了套牌情况。交警部门提醒:车辆的所有权或管理权变更,应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登记,防止出现管理失控。如果未进行法定的变更,在车辆发生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后,车辆登记所有人仍须承担相应责任。

  交警部门表示,曝光不是目的,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守法、文明出行才是乐于看见的转变。此外,交警部门还将通过本报的“交通违法曝光台”,对10次以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车辆进行常态化曝光,每次公布公车私车各5辆。

  2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公务车

  未处理次数 车牌号 车型 所有人 

  66 A93747 小车 宁乡县城镇管理局 

  59 A85128 小车 浏阳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41 AG8925 小车 开福区人民政府 

  35 AA7968 小车 开福区财政局 

  34 A9D333 小车 宁乡县道林镇人民政府 

  31 A53895 小车 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岳麓大队 

  31 A2YH91 小车 长沙市邮政局 

  31 A70010 小车 望城县纪委 

  29 AA9702 小车 望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8 AEL599 小车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27 A9C688 小车 宁乡县交通局 

  26 AA2050 小车 长沙市土地监察执法大队 

  26 AA6610 小车 芙蓉区政法委 

  24 AE3139 小车 岳麓区望城坡街道环卫所 

  23 AGF495 小车 长沙市人防工程开发中心 

  23 AN1225 小车 岳麓区人民政府 

  21 A1ZF38 小车 雨花区政法委 

  21 AA0328 小车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1 A00738 小车 长沙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 A5DS36 小车 雨花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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