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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编委一公车违章238次

A-A+2013年7月30日07:40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公车违法何来“牛劲”

  袁云才

  宁乡县编委一辆车竟然违章238次,湖南省高院一辆车违章67次……公众不仅诧异其违章次数之多,更惊骇于为何对堆积如山的违章不处理,甚至对交警部门的通知也充耳不闻。从中,一些部门的权力傲慢表露无遗。

  按说,交警部门为何不能让违章者好歹买个“面子”来处理违章,却采取曝光的策略?原因恐怕就在于,对方也在等着交警部门给“面子”,甚至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这种期待,长久以来就存在于一些部门的潜意识中。及至一方打破这种“规则”,对方往往会感到突然失衡,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权力傲慢的背后,无疑是特权惯性在作怪。

  但长沙市交警支队两次曝光违章公车,无疑是动真格,向特权意识挑战,赢得了公众的关注与称赞。在此背景下,料想被曝光的公车“牛劲”再大,也得低下傲慢的头,依法乖乖接受违章处罚。

  公众期盼,曝光力度还应更大些,曝光频率还应更快些。如此,那些潜伏的特权公车,才会真正地有所畏忌。也只有长期坚持对公车和民用车的处罚一视同仁,才能取信于公众,道路交通秩序才会好起来。

  专家观点

  交通违法“罚官”“罚民”都要硬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斌教授认为,曝光做法值得鼓励,但是也要防止“一阵风”,必须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

  首先,必须坚持“罚官”“罚民”两手都要硬。针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顶住压力,坚持原则,老百姓要罚,权势部门更要罚;其次,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对一些“最牛公车”,要坚决予以曝光,让特权勾兑无处遁形。

  再次,公权机关应带头模范遵守法律。李斌教授认为,治理公车特权,公权机关应该加强自律,规范用车,不能让一些特殊号牌车辆成为“法外之地”。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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