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方君
“闪婚闪离”的不仅是80后,也越来越多地存在于老年人离婚案中。长沙县法院日前发布的审理老年人离婚纠纷案件调研报告显示,老年人离婚案件每年均有所增长,而在这些案件中,再婚老年人占九成,且婚龄在5年内的占总数的45%,成为“闪婚闪离”一族。
“此类案例呈现年龄差距较大、婚龄短等特点。”长沙县法院院长何文哲告诉记者。记者调查发现,老年人“闪婚”,很大程度是因为儿女不在身边,情感无处寄托而找一个伴来互相扶持。老年人“闪离”,又恰恰因为仓促的婚姻造成双方不了解、不适应;同时,子女的干涉与反对也是造成老年人离婚的重要因素之一。专家称,相比年轻人,老年人婚姻附带更多的社会问题,闪婚闪离对本该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伤害会更大。
案例1
不陪我散步?离婚!
84岁的肖老,决定和妻子离婚。他的妻子老陈,今年58岁。
肖老经人介绍认识了老陈,很快就于2009年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
“我年龄大了,想找一个年轻又愿意照顾自己的妻子过好晚年生活。”肖老说,婚前还好好的,老陈婚后却一反常态,“既不和我外出散步,外出也不坐在一起……每月给2000元还嫌少。”肖老说他被老陈日夜吵闹,整夜失眠,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了,要求离婚。
老陈则不同意离婚。她说自己一直对肖老细心照料,还到乡下为其找土药方治疗调养,使其身体比以前好了很多。“我们夫妻感情其实很好,虽然有时候因身体原因我不愿意到外边散步,但他也不能因为我一次不能作陪就否定我,这明显是不客观的。”
法院没有准许双方离婚。法官说,肖老和老陈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双方的矛盾主要是因性格上的差异加之缺乏沟通,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基础并未破裂。只要双方互相关心体贴对方,互相信任,不无端猜疑对方,双方夫妻关系是可以维系的。
“其实,老年人的特殊心理易导致离婚——人到老年,脾气、生活习惯等方面都可能发生变化,如喜欢唠叨、疑心重、老小孩等特殊心理易致使矛盾加深,最终闹上法庭。”法官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