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陶极敦 刘向伟 严文郁)18日至22日,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曙、胡浩龙、张晖、彭江林四人涉及受贿、行贿、贪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受贿金额达1.98亿元的特大受贿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1月至2010年12月,彭曙先后利用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经理、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胡浩龙先后利用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副经理、房产开发部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共同或者伙同彭江林收受数家公司及个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9858万元、港币10万元。
同时,彭曙和胡浩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张晖,在张家界龙阳公路建设的过程中骗取公共财物3500万元。两人还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高广投”与赛迪传媒重组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非法获利,胡浩龙则利用其掌握的内幕信息,单独买卖赛迪传媒股票非法获取收益。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庭审活动为期5天,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