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单位曝光后认罚并积极整改
“在曝光之前,长沙交警部门已经通过去函或者打电话提醒的方式,对全市交通违法超过20次的公车发出处理通知,之后,很多都接受处理了。任培罗说:“目前,部分单位要求当事司机立即到交警部门处理,有的还进行内部清理和整顿。但被曝光的单位,没有来说情的,积极接受交警处罚的同时,用实际行动表示了支持和理解。”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波跃表示,在一些人眼里交通违法是小事,而从法律层面来说都是大事,有时候交警执法不被群众理解,“总觉得是拿老百姓或弱势群体开刀”。其实,只要严格统一标准处罚交通违法,大家心里的气就顺了,自然对交警的整治行动支持配合了。
“同时我们发现,有的单位车辆违法长期没有处理,并非出于特权思想,有部分车辆是因为下拨到了基层单位后管理失控,车辆实际状态灭失或已报废,但没有主动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和车辆注销业务。”徐波跃说。
公车违法何来“牛劲”
袁云才
宁乡县编委一辆车竟然违章238次,湖南省高院一辆车违章67次……公众不仅诧异其违章次数之多,更惊骇于为何对堆积如山的违章不处理,甚至对交警部门的通知也充耳不闻。从中,一些部门的权力傲慢表露无遗。
按说,交警部门为何不能让违章者好歹买个“面子”来处理违章,却采取曝光的策略?原因恐怕就在于,对方也在等着交警部门给“面子”,甚至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这种期待,长久以来就存在于一些部门的潜意识中。及至一方打破这种“规则”,对方往往会感到突然失衡,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权力傲慢的背后,无疑是特权惯性在作怪。
但长沙市交警支队两次曝光违章公车,无疑是动真格,向特权意识挑战,赢得了公众的关注与称赞。在此背景下,料想被曝光的公车“牛劲”再大,也得低下傲慢的头,依法乖乖接受违章处罚。
公众期盼,曝光力度还应更大些,曝光频率还应更快些。如此,那些潜伏的特权公车,才会真正地有所畏忌。也只有长期坚持对公车和民用车的处罚一视同仁,才能取信于公众,道路交通秩序才会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