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9日上午9时许,温某把一个装有11000余元营业款的手提包放在自己的椅子上后外出。温某回来发现手提包内少了6400元,她怀疑是同事肖某偷走的,就告知了父亲。她父亲让她以后在每张钞票上标注记号,以便将小偷抓现形。
6月24日上午11时许,温某去洗手间,肖某趁机又从温某的手提包内偷走7600元营业款。温某返回办公室发现自己手提包内的钱又少了,马上报警。
假装上厕所的肖某知道自己的被人发现,立即将偷来的部分钱丢入厕所想冲走但未果。肖某一走出洗手间,闻讯赶来的民警从肖某身上搜出部分做了记号的现金。加上从洗手间捡回的钱,刚好是7600元。
肖某交代,从今年5月10日至今,她盗窃温某手提包下手十余次,每次盗窃5000元至8000元,一共偷了六七万元。这些赃款均被其用于赌博。(长株潭报通讯员 吴永平 彭丁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