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起草的《餐饮服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下简称“基准草案”)公开听取意见。通过网络报名筛选出的15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他们中有餐饮服务管理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普通公众。
据悉,该基准草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设立了分档处罚。会上,食品掺杂掺假、食材过期或污染、加工场所不洁以及散装食品等常见食品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市食药监局餐管科副科长就市民代表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复。
热点一
食品掺杂掺假怎么罚
哪些东西算异物?
基准草案第2类第4条规定,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按违法情节分十二档处罚:最低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相关工具、原料。
餐企声音:唐朝食府董事长易波:河虾中掺杂的小螺丝也算异物吗?一般没有什么害处和不卫生啊?
天元区盛世芙蓉风味酒楼经理赵容:叶子菜里面难免混有青草,是不是可根据异物的危害性给出具体标准,酌情处罚。
部门回复:在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食品异物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常规,如在菜品中出现非食物的异物,原则上统一认为符合违反基准的情形,但是我们对此情形持有谨慎、客观、负责的态度。如果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此种情形,餐饮服务提供者即餐馆能提供证据证明不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即通过“透明厨房”摄像头记录的录像证明,将酌情处理。所有的执法行为都是以现场所见到的实际情况为准。
热点二
“四害”怎么处罚,要数数量么?
餐企声音:唐朝食府董事长易波:“四害”难以彻底清除,需要长期定时消灭以保证安全环境。发现一只也要处罚几千元吗?
部门回复:如未能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根据食品安全法,初次违反给予警告,不直接进行处罚,只有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进行处罚。关于如何认定苍蝇、老鼠等的处罚数量,将具体根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定的,视野里少于几只的明确量化标准,判断是否少于要求上限。
热点三
蔬菜因产地原因被检出污染
这也怪餐馆?
市民声音:有些地区产出的蔬菜很有可能存在农药残留,检出重金属超标的可能性大。餐馆购买当地应季蔬果出现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的现象时有发生,若以此处罚餐馆是不合理的。
部门回复:非主观原因或自身不可改变因素造成的重金属超标,如地区污染导致食品中可能检出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此种情形有可能存在。我局会积极主动地向市、省政府反映,力争改变环境方面的因素。具体到例如农药残留,建议餐饮自主配备农药快检的试剂盒,进行农药残留自检。同时,餐馆应采用蔬菜浸泡法减少农药残留量。
经营使用药酒、茶油等散装产品,也违规?
热点四
市民声音:很多餐馆会强调是乡里来的正宗茶油、自己做的风味药酒,或者直接外卖打包,这种产品没有任何标签,也属于“三无”产品,是不是也违规?
部门回复:首先要明确,外卖或药酒属于散装食品,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要求中指出,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以此能够准确及时有效地认识产品。
从菜市场或干货店采购的散装食品,可以采用,但是必须要有相应的标识。关于散装油的问题,根据我市去年发布的《关于统一禁止使用、经营、销售散装油的决定》,是禁止使用的。
热点五
特色药膳也不能卖吗?
基准草案3类第2条规定,在食品中添加药物的违反《食品安全法》。
协会声音:株洲餐饮协会会长朱军:很多菜里面是加当归、雪蛤、枸杞等药材的,这算不算违规呢?
部门回复: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此类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听证会后,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将形成听证报告在本月内,通过市政府及该局官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对“基准”进行完善,按程序报批后以政府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预计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