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公布湖南2013年上半年统计调查数据。上半年,湖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1863元,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4644元,增长12.7%。
不过相比去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现金收入的增幅分别回落3.4%、4.1%。“湖南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一直不高,湖南农村人均耕地少导致家庭经营收入也低,这两块的增幅放缓直接影响到居民的收入水平。”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刘顺国说。
■记者 侯小娟 实习生 刘佳莹
收入
城镇居民
收入增长9.2%
李萍,邵阳人,在长沙某家教辅出版社上班,去年月薪在3000元左右,今年涨到了3500元。“基本工资从1020元涨到了1160元,公司今年多了近400块钱的餐补和通讯补助。”李萍说。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63元,同比增加999元,增长9.2%。不过,今年的实际增速却比去年同期回落3.4个百分点。另外,城镇居民的人均工资性收入6474元,增加291元,增长4.7%。
另外,上半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464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22元,增长12.7%,但实际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4.1个百分点。
[点评] 刘顺国介绍,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月工资最低标准的高低档分别为1160元和870元,增长的总体幅度为13%-14%,导致城镇居民的收入有明显增加。但是,由于经济大环境的不景气和湖南本身经济状况的限制,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现金收入的增幅分别回落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