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
“打包”的古城
“这是我们唯一可以选择的。”凤凰县常务副县长赵海峰4月14日时说。
对应这次收费方式的改变,此前,2012年底“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公司”成立,注册资金1.2亿元,其中凤凰县政府独资的公司持股49%,开发商叶文智的公司占股51%。
凤凰县政府对古城的开发从十几年前开始。1999年,凤凰县向银行贷款启动旅游产业。由于缺乏后续资金和开发经验,投资15.51亿元收回仅0.4亿元。
之后,政府想到民间资本和公司化经营发展旅游。
凤凰县政府与叶文智任总经理的黄龙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2002年1月1日成立“凤凰古城旅游公司”,将沈从文故居、凤凰古城北门至东门的城墙等8处景观以8.33亿元打包转让给后者,转让期50年。古城旅游公司对景点收费。
黄龙洞公司进入后,开始营销凤凰,包括策划活动,让凤凰古城吸引更多关注。旅游的逐渐火爆,也吸引了各地投资者到凤凰开店。李建和他的老乡在2006年前后到了凤凰,投资客栈、商铺等。
旅游直接带动了凤凰县的经济收入。2000年到2010年,凤凰县财政收入增长近10倍,从2265万元增至2.44亿元。2011年,该县财政收入3.22亿元,2012年则增至5.07亿元。
据凤凰县政府提供的数据:2012年,全县接待游客690.4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3.01亿元,分别是2001年的12倍和71倍,旅游业占全县GDP的67.5%。
不过,凤凰县政府和叶文智都称,他们此前的调查显示,到凤凰旅游的人七成只看城不看收门票的景点。现在每年690万游客,门票“流失很大”。2012年门票收入仅1.78亿,大量收益进入其他商户手中。
【利益】
收费是为规范秩序?
“错就错在一开始没有收费。”叶文智称不是奔着赚快钱去,只不过是拿回该拿的。
4月14日,凤凰县委书记颜长文则称,凤凰改变收费方式,第一出发点是游客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旅游秩序。
副县长蔡龙称,改变收费方式,是为了彻底整治凤凰旅游乱象的一个重要举措。
他称,2011年,凤凰县旅游投诉的数量,占全湖南省的67%。有的旅行社收了城内景点的门票钱,但只带着游客在景点外区域转。他称,由景点收费改为景区收费,将大大缩小不良导游、不良旅行社的活动空间。
常务副县长赵海峰称,景区整合收费,不是为了钱,只是管理手段和措施。
这个“不为了钱”的管理措施,可预期的是带来收入大幅增加。
凤凰县政府公布的资料显示,148元门票,政府拿走两部分,一部分是“两费一金”共33元,另一部分是企业经营产生的相关税收。
若根据2012年凤凰景区游客690万人次计算,门票销售额将超10亿元。按照比例,政府只“两费一金”的收入就有2亿多元,加上企业税金,收益会更多。
叶文智称,预料到游客人数减少,不过预期门票会增收1亿元。他称,每年运作经费约8000万元,再扣除贷款、设备折旧、员工工资等,最后的收益按股权比例分配,差不多与政府是五五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