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中未提及对徐韬如何处理,省纪委相关官员认为结果“不能服众”
据新华社电 湖南昨日晚通报,广受关注的湘潭“火箭提拔”27岁副县长事件已有调查结果,结果称徐韬提拔过程没有严重违规,同时对六位相关干部进行处理,通报中未见对徐韬本人的处理决定。
提拔过程没有严重违规
调查结果称,经有关部门调查,“没有发现人为操作、弄虚作假及其他严重违规问题”,但在提拔徐韬为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过程中,岳塘区委组织部只进行了谈话推荐,没有进行会议推荐,没有就破格提拔事项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在运用郴州公开选拔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成果提名其为湘潭县副县长人选过程中,湘潭市委组织部未严格履行推荐和考察程序。
基于上述调查结论,湖南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对湘潭市粮食局副局长、时任岳塘区委组织部部长郭春凯给予诫勉谈话;对湘潭市岳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时任岳塘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肖国元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彭雁峰,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徐亚健进行批评教育;对湘潭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陈柱、副科长戴旺给予诫勉谈话。
此前,由于徐韬一边工作一边全日制读研,必修课出现多门“挂科”,湘潭大学已决定对其作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除此之外,通报中并未提到对徐韬本人的处理决定。
徐母为检察院副检察长
对1985年出生的徐韬,公众特别是网友基于如下情况广泛提出质疑:五年七换岗,工作十个月就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担任正科职务一年半就晋升副处级。不符合湘潭2012年公选副县市区长的报考条件,而在湖南郴州参加公选、在湘潭被录用。徐韬父亲为湘潭市某区原人大主任,母亲为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经记者从湘潭市委组织部等机构核实,这些都是事实。对湖南的调查结论与查处措施,湖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龚永爱认为,既然“办手续”的官员因“火箭提拔”事件受到处分,说明对徐韬的提拔任用有违规;而湖南省委组织部的处理结果,“处理不够谨慎,只处理相关官员可以认同为只对部分错误予以正视和纠正”。在龚永爱看来,这一处理是“救火式”的,而非从根源上对制度本身进行反思与修正。
“有一点瑕疵都应处理”
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坦言,纵观“火箭提拔”事件全过程,湘潭方面反复强调异地录用徐韬是“省委组织部予以批准”的。然而,省委组织部是否对湘潭方面这一申请经过细致研究?商讨这一决定经过哪些程序?这一决定是否合乎规定,此前是否有先例?这些问题,都应向公众说明。在昨日省委组织部出具的调查报告中,记者并未找到对上述问题的答案。
陆群认为,湖南省委组织部对于“火箭提拔”事件的处理结果“不能服众”。“徐韬本人工作能力是否优秀和提拔任用程序是否严谨是两码事,不可以混为一谈。如果真的优秀,回到基层从头再来又何妨?”
龚永爱认为,“火箭提拔”事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有“标本意义”,要起到正面导向作用,则必须秉持严格的原则。“哪怕只有一点瑕疵,都应该对当事人的职务做处理,否则会对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产生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