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将子女“常回家看看”列入法规,不回家看望父母将违法。近日,一位大爷在接受采访时神回复:不回家违什么法,30岁不结婚才违法,立刻引发网友转发,80后90后纷纷表示躺枪,网友幽默回复:应该判无“妻”徒刑。
对于不回家违法,不结婚违法网友自动分成几派,纯吐槽的表示无房无车没钱,常回家看看、30岁之前结婚伤不起;理性派表示尽孝属于道德范畴,回家立法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改革派则认为应该跟进配套的带薪休假以及养老保险制度;不过网友的黑色幽默:你晓得个锤子,似乎更能体现法规与现实之间的纠结与无奈!
理性派:属道德范畴 脱离实际无操作性
@绵阳涪江愚翁:以法治孝,脱离实际,缺乏人性,不尽人情;看起很堂皇,实际很荒唐,美妙的要求,虚伪的道德。
@xxxx11:这个老人讲话比法律专家讲的实在,常回家看看属于道德范畴,用立法来规范属于扯蛋!!!
@沧海似水:完全是无视现实的想当然!法律不是提口号、提倡导!违背就必须追责,缺乏操作性的东西要么就是一纸空文,要么就会成为随意的东西,这样就会完全失去法律的严肃性与公平性。
改革派:带薪休假要跟进 养老保险要完善
@bigtian:国家要创造一个人人有空照顾父母的社会,房价便宜点,弄个大房子把父母都接来,不要总加班,周末陪父母逛逛,工资高点,有钱了,去父母那里也补寒碜啊
@凤凰网友:建议国家规定每月回家看看公司必须给带薪假期,调整减低车票票价!
@公子:多想下老人异地就医、拿退休费的事情,孩子不看爹娘都不是忙生活,老人权益最重要的是政府与社会给了什么!
吐槽派:没房没车没钱 能常回家看看吗 结的起婚吗?
@bjsszjm:现在年轻人没房没车没存款没背景没关系,长得不帅,想结婚很难,谁嫁给你啊,站着说话不腰疼!
@从军行:最后这位老人说得对。第一,现在的法律呀尽扯蛋。第二,政府没有规定哪月哪日是专门探父母的。第三,长期以为就没批过什么探亲假,请假就扣钱。第四,政府尽说没用的,没实际让利给孝顺的人们,交通费不调,单位不放人,怎么才能不违法的不去看父母呢?
幽默派:你晓得个锤子
@qssjn:你晓得个锤子
@成梦:该判无“妻”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