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 在华贿赂案
案例一:2009年7月,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前中国区首席代表胡士泰等4名在华员工,因涉嫌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而被刑事拘留。随后,4人又被查出从中国多家钢铁企业手中收受贿赂,并在2010年3月底的一审中分别被判处7到14年的有期徒刑。
案例二:雅芳在开始于2008年的内部贿赂调查中,将4名高管停职,其中包括3名中国区高管。其过错包括为与雅芳业务相关的中国政府官员出钱,赴境外旅游。
案例三:2006年毕博会计师事务所为西门子出具的一份审计报告中所列出的“可疑支付”,使得德国检方开始对西门子进行大规模的商业贿赂调查行动。随着调查的深入,西门子中国子公司也牵扯其中。虽然该案最终以西门子交付8亿美元的罚金与美国当局达成和解,但却无法弥补其因此而付出的巨大商业以及声誉的代价。
公安部11日通报,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线索,日前,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湖南长沙、上海和河南郑州等地公安机关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涉嫌严重经济犯罪依法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现已查明,作为大型跨国药企,近年来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华经营期间,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同时,该公司还存在采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旅行社开具假发票或虚开普通发票套取现金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该案涉及人员多,持续时间长,涉案数额巨大,犯罪情节恶劣。现有证据充分证明,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和相关旅行社的部分高层人员已涉嫌严重商业贿赂和涉税犯罪。
此外,公安机关还查明,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旅行社以提取会议业务回扣、接受项目好处费等形式大肆收受贿赂。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相关旅行社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