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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路运输调整收费标准 退票费按面额5%计算

A-A+2013年4月23日14:16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陈暄)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本月起,湖南省境内铁路运输服务收费项目开始实行新的收费标准,有效期为5年,具体内容如下:

  站台票1元/张;退票费按每张车票面额5%计算,最低按2元计收;补票手续费2元/人次;异地票手续费5元/张;送票送到集中取票点3元/人次;送票送到旅客5元/人次;货签费0.25元/个;安全标志费0.2元/个;行包变更手续费装运前5元/票次、装运后10元/票次;行包查询费5元/票次;行李、包裹装卸费2元/件次;行包接取送达费5千米以内5元/件次、5千米以外10元/件次;携带品暂存费3元/件次;携带品搬运费2元/件次。

  省物价局提醒,各客运站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明码标价,亮证收费。如果旅客遇到价格欺诈行为,可拨打价格热线1235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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