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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物价局不公开举报信箱被省物价局认定违法

A-A+2013年6月24日07:38三湘都市报评论

  本报6月23日讯 长沙市民黄平国有事向湘潭市物价局投诉,发现该局官网上的局长信箱和政务信箱形同虚设,要求该局公开举报邮箱,却未获答复,于是向省物价局申请复议。今日,黄平国收到省物价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省物价局认定,湘潭市物价局违法,责令限期答复。

  今年1月2日,黄平国在湘潭某超市买了一件衬衫,事后,他认为该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于是,他想通过电子邮件向湘潭市物价局投诉。登录该局官方网站,却发现,其首页虽挂有局长信箱和政务信箱图标,实际只是摆设。“两个图标,一个点不开,一个显示‘找不到页面’。”1月7日,黄平国用挂号信向湘潭市物价局寄去了一份政务公开申请表,希望该局能在官方网站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的电子邮箱,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给他书面答复。1月9日,湘潭市物价局收到了申请,在回执上加盖了单位的收发章。然而,让黄平国失望的是,该局并没给他答复。

  “作为一个老百姓,要物价局公布投诉举报邮箱,并给答复,难道就这么难?”黄平国认为,湘潭市物价局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于今年3月向省物价局申请行政复议。省物价局审查后认为,黄平国申请的内容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范畴,省物价局确认湘潭市物价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该局限期答复。得知这个结果,黄平国很欣慰,他说,“很多人认为,这样较真没必要。我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督促有关部门,对群众的正当诉求不要爱理不理。”■记者 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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