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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欠高利贷将退认购金

A-A+2013年7月21日08:37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开发商欠高利贷,将退认购金

  交纳了定金的认购户到房产部门查询得知,开发商2013年2月7日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月8日,数百套房子就被网签一空。

  据认购户介绍,取代几百名认购者网签房子的,是何某、郭某、王某等3人。

  对此,开发商郴州宇城房地产公司的股东阳焌荣并未否认。“网签这一块,都是高利贷引起的。”阳焌荣坦承,在开发过程中,公司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民间融资、高利贷,造成这个雪球越滚越大,开盘不起。”

  有知情者透露,网签数百套房屋的何某等3人均系小额贷款公司的老板,因为宇城公司欠其巨额贷款未还,数百套房子被抵押。

  据律师邓启红透露,借贷给宇城公司的债权人大概有80个,数额最高的借款达1200万。“总共欠的本金是1.54亿元,其中涉及的正当利息是4625万元,超过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是1655万元。”

  正是这笔巨额民间欠款,让开发商宇城公司陷入困局并铤而走险。

  “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保证退还认购户交的本金。”

  宇城公司股东阳焌荣向认购户承诺。但对于等待多年的认购户来说,这样的结果令他们无法满意。

  房产局涉嫌无证预售,将查处

  邓启红证实,“风尚国际”项目动工建设之前,并未取得规划、国土等相关审批手续,对外认购时,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幼德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在开发商未获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消费者与其签订的认购协议是无效的。但在开发商补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该协议仍有效。

  李幼德律师表示,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开发商将房屋卖给第三方后,原来的认购者除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外,还可向其索要与定金数额相同的赔偿。

  “内部认购涉嫌无证销售、无证预售,这是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得查处。”郴州市房产局房产开发经营管理科负责人曹毅表示。

  据了解,在数百名认购户反映相关情况后,郴州市成立了调查组,市房产局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介入此事,并多次召开协调会。但目前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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