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张家界7月12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刘颖 通讯员 詹恒清 刘华)2012年12月31日,因家庭琐事,家住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中湖乡的农妇王月(化名),拿起家中的铁块把丈夫打死。
事后王月背着丈夫的尸体走了1里路,将尸体放在离家1里路的水沟里放下,再跑回家把丈夫生前的摩托车也推了过去(王月不会骑车),并将摩托车前轮悬空倒在水沟上方,试图伪造丈夫车祸身亡的现场。
这个“交通事故死亡”的现场伪造得并不高明,民警很快就发现破绽,经过尸检、现场勘查、证人证词等一系列调查,最终王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认。
近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月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