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
两年内提高自行车出行率
按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年)》,绿色低碳将作为城市交通发展的主导理念,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将纳入城市综合体系统筹发展。特别是中小城市,将把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作为主要交通方式予以重点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力争到2015年,我省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基本完善,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全省29个设市城市和50%以上的县城建成一定规模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明显提高。
按照国家发展规划,2015年长沙市(市区200万以上500万以下人口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55%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分担率达到70%以上。
【亮点二】
城市道路增设自行车道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上涨,很多城市都把原有的非机动车道扩展成机动车道,今后,这样的“改革”将成历史。
《指导意见》规定,所有新建、改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和新城区道路,必须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在老城区的道路中将增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在城市支路和背街小巷要完善步行道,公园、游园等绿地系统周边要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专用道,并保证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形成连接顺畅通达的微循环系统。
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方式拓宽机动车道,禁止占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停放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