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4月23日下午3点40分,省纪委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称,已对网络反映的《举报雨花亭韶山路二十一中学门口湘0·00291公车私用送小孩上学》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4月3日,网友在网上发布了题为《举报雨花亭韶山路二十一中学门口湘0·00291公车私用送小孩上学》的帖子,称当天早上7点20分在雨花亭韶山路二十一中学门口,湘0·00291违反规定公车私用,送小孩上学,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查处。
帖子里附有多张照片:当天地面微湿,在第一张照片中,一辆牌照为“湘0·00291”的黑色丰田轿车停在路边,接下来几张照片显示,一名穿校服的男生下车后从后备厢拿了点东西后离开。
在4月23日发布的消息中,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表示已经对近日网上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核实,湘0·00291号车系省乡镇企业局的公车。今年4月3日早晨7点多,省乡镇企业局聘用司机张某驾驶湘0·00291号公车送其儿子去长沙市二十一中上学。4月15日,省乡镇企业局已按照该局车辆管理规定给予其公车私用3次共600元罚款,追缴用车油费15元,并将此次公车私用事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依规办事,扎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记者杨杰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