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9日上午,52岁的湘潭市岳塘区女环卫工人贺桂华因中暑而死亡。目前岳塘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正在按视同工伤收集和准备相关材料,以尽快向工伤认定部门申报获得赔偿。是否能通过认定,湘潭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收到申报资料,“不好说”。
岳塘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设备维护队队长彭跃美说,贺桂华是三年前签订的聘用合同,一直很敬业,没有请过病假。“如果早知道有下属生病,肯定不会疏忽大意,会及早送医院。”彭跃美说。
贺桂华生前是一名厕所保洁员。彭跃美表示,厕所保洁员主要负责厕所内的清洁,每个厕所每天只安排一个班,每天早上7点至11点,下午两点半左右至五点。气温高的天气里,保洁员可自己掌握出勤情况,但也得基本保证责任地干净。
为应对高温酷暑,该环卫所6月份开始,给每个环卫工人发放了绿豆、白砂糖,以及一批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降温药品,同时每周送一次凉茶。但七八九月每月100元的高温补贴得从下月才开始发放。
11日下午,记者在岳塘区芙蓉路农贸市场附近,随机采访了道路环卫工赖女士。赖女士说,无论阳光如何强烈,根据要求,她还是必须在所负责的道路区域打扫树叶、塑料袋等。“只要保证路面基本干净,也可以到附近银行、商场等有空调的地方吹吹空调,但不能待太久。”她说。对于防暑降温措施及福利待遇,赖女士与彭跃美所说的一致。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记者肖洋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