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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三年 两度取保候审

A-A+2013年6月9日08:40现代消费导报评论

  ■ 主动投案自首

  案发三年,两度取保候审▼

  2011年9月,重庆市公安局对重庆市海山贸易公司股票被诈骗立案侦查并找康树林调查取证。同年9月27日,康树林向衡阳市雁峰区法院纪检部门坦白自,并将收受的286700元全部上交该院。10天后,康树林于10月7日向衡阳市雁峰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同日,雁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决定对康树林实行刑事拘留,14天后被执行逮捕。2个月6天后,康树林经雁峰区检察院在12月13日决定被取保候审。一年后,2012年11月13日,康树林在蒸湘区法院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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