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各地>正文

湘西40岁男子用零用钱诱奸12岁少女致其怀孕早产

A-A+2013年4月21日21:40红网评论

  红网龙山4月20日讯(通讯员 田文 彭涛)明知对方是未成年儿童,却以恋爱结婚为由,骗得12岁的小姑娘与其发生性关系。小女孩竟自愿多次与男方在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早产。2013年4月20日,骗取女孩信任的向天明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湖南省龙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2012年2月初,40岁的打工仔向天明到金玉华家的邻居“赵矮子”家做工,并在此期间与金玉华相识。2012年3月底,向天明去金玉华家玩,见屋内仅有金玉华一人,便假装陪其看了一会儿电视后就以谈恋爱结婚为由要求与金玉华发生性关系。想到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可以随时找对方要钱花,12岁的金玉华竟同意了这个荒唐的建议。此后两个多月,向与金多次发生性关系,直到金有了身孕。2012年10月份,因金玉华即将临产,向天明不得不将金玉华带回湖南龙山老家一小医院动手术,从而剖腹产下一早产儿。20天后,此营养不良的早产儿因病而亡。

  向天明因害怕被查到其犯下的拐骗儿童罪,便将金玉华先带到广东,再带龙山,后又辗转几处逃来逃去,恍恍不可终日。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向天明最终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逃不多久,便被闻讯赶到的龙山公安干警抓获并提交检察院予以起诉。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