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陈鸿飞 匡玉 通讯员 申弘)昨天,记者从衡阳市公安局获悉,位于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原“乡村人家”酒店老板王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拘25天。
2012年12月5日,衡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投诉:“乡村人家”酒店老板王某故意拖欠19名员工工资56647元。当员工讨工钱时,酒店却莫名其妙停业了,王老板也不知所踪。接到投诉后,该支队立即对该案进行广泛调查取证,确认王某拖欠工资情况属实,且人已逃匿,于是,先后对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并在员工的见证下,将一系列法律文书一一贴在“乡村人家”酒店大门上。
在此期间,王某一直不露面,也无法联系。鉴于王某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2年12月28日,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该案移交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二大队。经过立案侦查,今年4月上旬,该大队在衡阳县将王某抓捕并刑拘。刑拘近10天后,王某幡然醒悟,将拖欠的员工工资尽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