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醴陵4月12日讯(通讯员 黄建辉 郭秀峰)明知自己通过网聊结交的女朋友未满14岁,仍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4月10日,刘丹因涉嫌强奸罪被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19岁的刘丹,醴陵市人。2012年10月,19岁的醴陵市青年刘丹在深圳打工时,通过QQ认识了在醴陵某中学读书的女生晏某。晏某告诉刘丹自己是农历1999年3月出生,13岁,系在读的初二学生。之后两人经常在网上聊天,相互之间逐渐产生好感,并最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013年1月,刘丹回到醴陵市,与晏某在网吧见面、相伴玩耍。2013年1月至2月间,刘丹先后三次在宾馆和自己家中与晏某发生性关系。2013年2月21日,晏某网上聊天时将自己和刘丹在谈男女朋友的事告诉了校友廖某。当天,晏某的父母从廖某处获知此事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刘丹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