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在湖南“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政府集中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全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7起典型案件。当日,省政府正式印发《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包括公职人员涉企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的“会员卡”等十类违纪问题将被严打。
2013年上半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公开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543件,问责1514人。以此次通报的7起典型案件为例,国家公职人员涉企违规,找企业吃、拿、卡、要、报,各种手段加重企业负担等情况最为普遍。而这类违纪现象均被列入“十条禁令”之内,成为2013年我省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重点。
《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明确指出,对违反“十条禁令”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情节严重者可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