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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950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问责处理

A-A+2013年6月14日07:20人民网-人民日报评论

  本报长沙6月13日电(记者侯琳良) 据湖南省纪委日前通报,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湖南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813起,问责处理干部950人,免职39人。

  湖南省纪委还通报了8起典型案件:浏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在分管工作中,收受现金、购物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衡阳县石市镇未向有关部门报批,擅自举行撤乡设镇揭牌庆典活动,镇党委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该镇清退全部赞助款;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局长公车私用,对司机疏于管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永州市交通局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擅自驾驶公车私用,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免职处理,市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澧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队长办案期间接受调查对象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宜章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局局长、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副科长工作日中餐饮酒被免职处理;张家界市永定区总工会副主席上班时间玩QQ网络游戏,被免职处理;娄底市供销合作联社工会主任上班时间打牌被免。

  (原标题:湖南问责处理干部950人(改进作风探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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