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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夜间会车打远光违法 罚款100元记1分

A-A+2013年4月14日11:20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小刘军)对于机动车在夜间行驶中如何使用灯光都有明确规定,可部分司机总喜欢打着远光灯开车,给过往行人和车辆造成影响,埋下了安全隐患,是一直被众多车友诟病的开车恶习。大家可要注意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被交警罚款还要扣分。前晚,岳麓区交警大队在潇湘南大道与二环线交叉路口处开展货运车辆交通违法夜间整治行动,一辆渣土车和一辆货车因不按规定使用以及私自安装后射灯被交警罚款100元、记1分。此外,还有15辆货车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交管部门提醒,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有10种违法行为,最高可罚200元记3分;当然,夜间开车不开灯光,同样会被罚。

  在整治现场,记者看到,被查获的货车,有的是货厢尾部的安全防护栏上未按规定张贴反光标识,有的则是货厢中部的两侧安全防护栏缺失。“你看,这辆车的灯光经过改装,在前保险杠上私装了两只大型射灯。还有一辆是在货厢的中部两侧,分别安装了后射灯,会严重影响后方车辆驾驶人的夜间行车安全。”民警雷越说。

  雷越介绍,很多驾驶人认为“哪个司机不会使用灯光呀”,其实不然。灯光使用中的“学问”大着呢,“机动车上的灯光,不仅是为了照明,也是一种信号装置,可以向其他交通参与者传递有关信息,起到信号的作用。”

  汽车灯光的使用规范

  夜间路灯开启期间,或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靠边停车时应当提前100米至50米开启转向灯;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交警提醒

  10种不规范使用灯光行为会被罚

  1.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2.机动车在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3.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4.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5.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6.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7.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8.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9.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10.牵引故障机动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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