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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账户和统筹基金同时转

A-A+2013年4月13日09:17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评论

  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

  “同时转”

  养老保险是五项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我省的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统账结合”的模式。统筹基金采取现收现付制,即劳动年龄人口交的钱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个人账户则是自己为未来养老存钱。

  省社保局个人账户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刘小阳介绍,早在2009年国家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具体政策后,湖南就明确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业务参保登记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家标准为45个工作日),2013年又将办理时间缩短到10个工作日。

  根据目前省社保局与各市州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的责任状,全省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模式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跨省转入或转出,均需在转入地提出申请,按流程办理手续,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转移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

  已参加外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返回本省,在本省灵活就业的,凭在外省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或居住地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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