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城长实习生彭菲通讯员赵宏长沙报道
由于疾病或是意外,他们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孩子,成为特殊的群体:“失独”家庭。
省统计局7月15日发布公报《湖南“失独”家庭问题研究》(以下简称《研究》)显示,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失独”妇女数据,2010年湖南“失独”家庭为1.66万个,约占全省家庭户总数的0.89‰。这里提到的“失独”妇女,是指只生育过一个孩子并且孩子在普查时已死亡的45-64岁女性。
50岁以上“失独”孕妇难生子
长沙市民张红(化名)平息丧子之痛,用了3年时间。2009年,她31岁的儿子死于车祸,留下了5岁的孙子。
眼前,张红最担心的是孙子和儿媳,“我和丈夫都是从农村来的,上面还有老人要赡养,儿媳妇迟早有一天会改嫁,孙子的学费和生活费是个问题。”
类似于张红这样的家庭,不少。湖南省统计局7月15日发布的《湖南“失独”家庭问题研究》显示,2010年湖南“失独”家庭为1.66万个,约占全省家庭户总数的0.89‰。其中,城市、镇、乡村“失独”妇女的占比分别为27.94%、23.65%、48.41%。
乡村的“失独”妇女几乎占到了“失独”妇女总数的一半。来自农村的张红丧子之后,多么希望当年生二胎,“现在年龄也大了,也不可能要孩子了。”
资料显示,50岁及以上的“失独”妇女占到了总数的66.93%,意味着,这些家庭不可能再拥有自己的亲生孩子了。
儿媳如改嫁,不知该咋办
“我们现在提高了独生子女家庭的补贴标准。”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普查数据显示,湖南省独生子女家庭户为710.33万户,其中“失独”家庭户1.66万户,也就是说每1000户独生子女家庭中“失独”家庭户超过了2户。
孩子的离去,使张红一度失去对生活的信心,“最初几年,我和丈夫每到过年就看着照片发呆,其他什么节日、庆典我们不在意,只想着孩子回来就好了。”
现在,张红的心态好了些,愿意参加社团活动了。前些日子还加入了湖南失独联盟,“在那里,我找到了和我们一样遭遇的人。”
资料显示,从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到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湖南独生子女户已占到了全省家庭户的38.14%。眼下,孙子是张红最大的希望,而她担心的是,“儿媳如果改嫁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研究指出,“失独”产生的社会后果有:赡养保障不足,“失独”家庭面临老无所依。同时,《研究》指出,和城镇相比,乡村的家庭收入更为单一,社会保障还不能完全覆盖,老人一旦失去劳动能力,基本只能依靠子女养老,一旦“失独”,将直接面临生存困境。
专家建议关注“失独”老人心理
回到7年前,也就是2006年,《湖南省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方案》出台,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提供扶助金每人每年600元,折合每人每月50元,标准明显偏低,根本无法满足“失独”家庭最低生活需要。
省统计局专家赵宏在《研究》中建议,首先,建立针对“失独”家庭的帮扶制度。在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包括住房、养老、医疗等各方面综合保障制度,并根据各地的社会生活消费水平,逐年提高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标准;其次,建立“失独”家庭帮扶小组,实现对“失独”老人特别是60岁以上的“失独”老人生活陪护和心理关怀日常化。
再者,建立“失独”家庭调查统计制度,全面及时充分掌握社会“失独”家庭情况,为政府统筹解决“失独”问题提供依据。
另外,《研究》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三十多年来,全省独生子女户已经占到了全省家庭户的近四成,独生子女户的增加间接造成了“失独”家庭的增加,要从根本上解决好“失独”问题,应适时调整人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