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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汽车销售公司原副总收贿赂242万判刑11年

A-A+2013年7月15日07:25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廖韶峰 黄子皿 实习生  钟馨星)买车、买房、投资……对于每个人来说,这些都是关乎自己钱袋子的大事。但对于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天刚而言,这些不算大事。因为他只要一个电话,或者明示暗示一番,全国各地的经销商就会纷纷送上各类“赞助”“摸罗拐”(长沙方言,有讨好他人之意),让他轻松实现“梦想”。

  在今年省检察院公布的《201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优秀个案预防的通报》中,芙蓉区检察院承办的李天刚受贿案受到了表彰。昨日,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向本报公布了案件详情。检察机关查明,2000年至2008年间,李天刚在担任某汽车销售公司区域经理、副总经理、销售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经销商所送财物共计242万元。

  A 开店买房经销商送上“赞助金”

  2010年6月,一起诈骗案引起了芙蓉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关注。通过深挖线索,在湖南某著名汽车生产企业下属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的李天刚,进入了检方的视野。

  2000年至2008年,李天刚在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担任区域经理、副总经理、销售总监。别看他只是一个副处级干部,权力却很大。李天刚主要负责某品牌汽车对西南、西北、华东、华南地区的销售工作,手握实权的他成为众多经销商争先示好的对象。

  2000年,在李天刚的扶持下,云南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某品牌汽车在云南独家总经销商。长期以来,李天刚从选定经销商、销售政策、招标补贴数额、销售返点等各方面给予其关照。为了感谢李天刚,公司董事长李某多次以各种名义送给李天刚共计178万元。

  2003年,李天刚想与他人合伙开办一个汽车销售4S店。不想用自己的钱投资,李天刚就找李某“借”100万元。2004年,李某询问李天刚4S店进展情况。李天刚担心4S店搞不成,便让合伙人先退50万元给李某。而剩下的50万元,李天刚一心想着占为己有。李某交代,自己公司想要在云南做最大的经销商必须要靠李天刚的帮忙。“我在向李天刚要回50万元之后,他就新增了一家经销商,我怕如果继续找他还钱,他还会增加经销商,那样我就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李某说,为了保证今后更大的利益,我就主动舍弃部分利益,放弃了剩下的50万元。

  除了假借投资的名义,李天刚还以买房、买车等各种名义向李某要钱。2005年,李天刚看中了海口市两套80平方米的公寓,房价共计57万元。想借着买房子的机会,李天刚再次以向李某“借钱”,心照不宣的李某在某酒店把装有50万元人民币现金的袋子送给了李天刚。

  B 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成焦点

  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对于李天刚身份的认定,成为辩论的焦点。

  李天刚的辩护律师认为,某汽车公司和销售公司属于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不是国有企业,因此李天刚不是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李天刚的职位是按照竞聘上岗的程序取得,没有证据显示其工作是国有企业的任命和委派;另外,某汽车公司于2004年进行了改制,李天刚的身份已经置换,即便在企业改制前李天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2004年5月之后李天刚的受贿行为应当认定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意见》规定,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应该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承办检察官李长松告诉记者,某汽车公司属于国家出资企业;公司党委是集团党委批准设立的组织机构,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的职责;销售公司属于汽车公司的参股公司,李天刚作为销售公司的副总经理、销售总监,其职务任免经过汽车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属于代表国家出资企业在其参股公司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李天刚的身份符合《意见》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2012年12月25日,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天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李天刚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C 检察建议企业管理“在线监控”

  检察机关结合案件事实,发现李天刚有长达8年的收受贿赂史,但该汽车公司未能主动掌握员工基本情况,对聘用的存在职务犯罪的员工未予以密切观察、监督,职位不降反升。因此,芙蓉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司加强企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行为规范培养;定期组织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结合重点岗位的特殊性和重点部门的特别性,真正做到自重、自励、自警。

  同时,完善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权力制约制度,把好监督落实。在公司经营中,鼓励公司员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自觉抵制,检举揭发;建立健全严格的公司内部决策、运营、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对子公司、分支机构、内部重点部门的权力制约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相关监督制度,改进和推广全面预算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产权交易、物资采购、风险管理、销售管理等制度;运用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等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现代科技手段实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在线监控”,形成有效控制的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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