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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剖析:放手是否该被谴责

A-A+2013年7月9日15:42中青网评论

  纵深剖析

  放手,该被谴责吗?

  事后,有人谴责吴波“为何要放手,没有尽到救朋友的责任”。对此,吴波表示自己压力很大。

  道德上他有义务吗

  “如果连自己的安全都无法保证,又怎能救人?”对此,四川文理学院的一名大学老师表示,保证自身安全,并不是说“见死不救”,而是说救人要量力而行、懂得技巧。

  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天鸿表示,这起事故属于意外事故,吴波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而他在这起事件中已经尽到了相应义务,也没必要过多地去谴责他。

  法律上他有责任吗

  张天鸿介绍,吴波并不是引起险情的人,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也不构成不作为侵权行为。莲花湖派出所的负责人也表示,吴某已在两名女子溺水后,尽力施救,不会追究其责任。目前,警方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两名女子家属则表示,两男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派出所的协调,双方初步达成协议,2名男子各拿出5万元作为赔偿,但是目前协议还没有履行。

  案例

  

  有一种拯救叫作放手

  5月27日下午3时许,在厦门大桥岛内桥头附近的滩涂上,两个男孩相继跌入深水中,抱团挣扎。集装箱工人魏盛兴入水救人。不过,他自己也差点被孩子拖入水中。还好他急中生智,先放手,再巧妙地将两个孩子推上岸。

  当时情况危急,魏师傅即刻抓住一个男孩的手臂,却没想到自己反被孩子拖下水去。“感觉完蛋了,我也有些怕!急着想该怎么办。”魏师傅说,慌乱中他想起之前在报纸上看到过,救人者不能被溺水者紧紧抓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马上做出一个动作:“狠心地”脱离了孩子们的手!转而退到孩子身后,尽全力用双手顶小孩的屁股,用身子当梯子让男孩爬上岸。很快第2个孩子也被救了起来。

  事后,魏盛兴说,当时就是“下意识救人”,他要是不脱离孩子的手,估计三人都上不了岸。(厦门日报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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