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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个户口能多拿一些拆迁补偿

A-A+2013年7月6日19:47中国青年报评论

  多一个户口能多拿一些拆迁补偿

  在安强的姐姐安瑛看来,这桩婚姻完全是孙家为了利用安强的户口“骗取”拆迁补偿。

  到了孙家之后,安强从街坊邻居口中得知包括孙家在内的一片区域要进行拆迁,而多一个人能够多分得一些拆迁补偿款。

  孙家的起诉状称,安强结婚的主要目的是“看到孙家经济状况较好,且所居住的村组可能因征地拆迁而获得拆迁补偿”。

  但这与孙晓印的母亲刘惠云提供的证词颇有出入。根据刘惠云的证词,见面后孙晓印起初似乎并不愿意结婚,“但我丈夫和我把女儿劝说了一阵子,我女儿比较听话,也就勉强同意了。”“因我村可能要拆迁,为了尽可能多一些补偿,就让尽早办理结婚登记。”

  这在法院的判决书上,亦有显示。渭滨区人民法院就两人离婚一案做出的民事判决书称,法院“经审理查明,因原告年龄偏大及原告所在村组涉及拆迁,将被告户籍迁至原告村组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经原告家长劝说,原告于2011年2月11日与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

  孙家确实因为安强迁入的户口而多得了拆迁补偿。

  孙智峰和宝鸡市火车南客站片区拆迁安置建设指挥部签署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显示,拆迁过渡补偿“以所在村组户口截止认定人口为准,每人每月支付过渡生活补助费300元”。而过渡期限则是从2012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共30个月。在过渡费一栏上,孙家得到的过渡费共计为36000元。这意味着,孙家有4人能获得过渡补偿,安强也被计算在内。

  这份名为《宝鸡市火车南客站片区村民(含非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还写明了,被拆迁方能无偿得到人均50平米的安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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