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个月就登记结婚,婚后十个月就要求离婚。这样一桩看似有些草率的婚姻就发生在陕西咸阳的厨师安强头上。想要“安心过日子”的安强什么都没落着,对方家庭却凭借他迁过去的户口多获得了一人的拆迁补偿款。
“这就是以骗婚形式来骗取国家拆迁补偿。”安强的姐姐安瑛十分愤怒。
但在法律学者看来,这是钻了法律政策的空子,却算不上违法。
闪电结婚离婚背后
2011年1月,通过亲戚介绍,时年31岁的安强认识了那时还在上大学三年级的孙晓印。第一次见面定在孙家,安强对孙晓印的感觉是“善良、实在”。
见面后一周多,女方家庭就提出订婚。起初有些犹豫的安强,在家人的劝说下同意了,“毕竟自己年纪也不小了”。
在孙晓印父亲孙智峰的催促下,安强和孙晓印于当年2月登记结婚。
结婚后不久,孙晓印就到北京上学。孙家以孙晓印是独生子女为由要求安强做一个“上门女婿”,并要求安强把户口迁到孙家名下。“还要我改名字,被我拒绝了。”安强说,但2011年3月安强还是把户口迁到了孙家。随后,孙智峰提出带安强做生意,并要求安强去孙家生活。2011年8月,他离开孙家回到咸阳,不久之后就到西安打工。
安强称,那段时间,他和孙晓印只是有名无实的夫妻。由于相隔异地,一般通过电话短信联系,“隔两三天、三四天打电话问问好不好”。
“他父亲看管很严,我跟她独处的时间很少。”安强表示,婚后孙晓印与他一直没有同房过。
2011年11月底的一晚,和朋友在餐馆吃饭的安强接到了妻子孙晓印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孙晓印提出离婚。电话这头的安强惊呆了,“我当时就不同意”。
然而,此后的多次沟通中,孙家的态度都非常坚决。2012年2月,孙家诉至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要求判决离婚,理由是“在没有感情基础的前提下草率结婚实属对自己及对方的不负责任”。4月12日,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从2011年1月两人经介绍认识,到一个月后登记结婚,再到2012年4月法院判决离婚,不过一年零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