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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使用电脑发生口角 刺死前夫获刑10年(图)

A-A+2013年4月17日07:57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因为使用电脑发生口角,肖某持水果刀刺死前夫。4月16日,肖某在法庭上大哭。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实习记者 蒋丽梅)

  红网长沙4月16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刘志杰 通讯员 胡淋伟)46岁的肖某离婚后借住在前夫家中。然而,离婚不到两个月,两人因使用电脑发生口角,肖某持水果刀刺死前夫。4月16日,长沙市中院一审宣判,肖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肖某与丈夫周某结婚多年,有个11岁的女儿,但两人感情不和。去年5月28日,肖某和周某协议离婚。由于肖某没有找到合适的住处,便一直住在前夫家。离婚后,两人仍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经常发生争吵。

    2012年7月12日中午,肖某与前夫因为使用电脑发生口角,她拿起餐桌上一把水果刀,朝正在做饭的前夫刺去。周某腹部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肖某于当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官当庭宣判,肖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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