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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霸王条款”是行业潜规则

A-A+2013年4月12日09:02华声在线评论

  【调查】

  “这是行业潜规则”

  今天下午,记者在长沙街头随机采访了数十名的士司机,绝大多数司机都表示,他们签订了这样的“霸王条款”。明明知道是霸王条款,为何还要签呢?

  的哥王师傅告诉记者,这个合同是不可以商议的,早就拟好了,是统一的格式,这是行业的潜规则。

  “你不签,有的是别人签。”的哥马师傅说,还有很多人想签都签不到,一旦包不到车,就只能给别人开副班,更辛苦不说,还赚钱少。

  的哥王师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每个月要给公司交5800元“份子钱”,再扣去各种费用,每月的收入只有4000来块。“这还要没有违章,不能出任何事故。”王师傅说,最怕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出一次事故,小则损失一两千,大则倾家荡产。”

  据了解,目前长沙市只有6780辆出租车,数量远远落后于其他省会城市,10年来仅增加了500辆。在长沙,的士就是稀缺资源。

  ■记者 潘显璇 张明阳

  律师说法

  “承担全责”有失公平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平凡律师认为,在几大交通工具中,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最高,出租车公司为了规避自身风险,要求承包的的士司机签订“承担全责”的合同,有显失公平之嫌。

  出租车公司处于垄断地位,收“份子钱”管理费,却将责任义务通过一纸不公平的承包合同全部推给了司机。而这个协议是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签订的,从目前的法律来看,合法但不合理。

  陈平凡律师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强监管,规范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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