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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男子打牌起争执持刀将牌友头部砍伤被判刑

A-A+2013年7月11日21:39红网评论

  红网醴陵7月11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因打牌与牌友发生争执,认为自己吃了亏,遂纠集他人讨要说法并将对方砍成轻伤。7月10日,经湖南醴陵市检察院公诉,曾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醴陵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另在案件审理期间赔偿对方各项损失26000元。

  现年45岁的曾某,醴陵市白兔潭镇人。2012年11月6日14:00,曾某在白兔潭镇农贸市场老街的一条巷子的麻将馆里与被害人张某因打牌发生纠纷,被张某按倒在地,后被旁人劝开。感觉吃了亏、丢了面子的曾某离开后心中不服,找到吴某(现在逃)到事发地讨说法,吴某用菜刀将张某左手手臂和头部等处砍伤,曾某随手拿起一根木棍帮助吴某逃离现场。曾某被赶来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张某所受伤系轻伤。案发后,曾某通过其亲属赔偿张某各项损失26000元,得到张某的谅解并向法院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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