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说说]
公民权利VS政治承诺
美国联邦法院法官2011年12月23日裁决,纽约市出租车管理部门以后只能给配备“无障碍”设施的出租车发执照。
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法官丹尼尔裁决,纽约出租车委员会违反《美国残疾人保护法》,必须制定计划,为坐轮椅的残疾乘客提供便利。丹尼尔说,便于残疾人使用公共交通服务不是乌托邦或政治承诺,而是公民权利。
残疾人维权机构说,法庭裁决是残疾人最好的圣诞礼物。残疾人维权团体把这项裁决视为里程碑,希望美国其他地区效仿。
[他山之石]
也有搭载普通乘客的
李智深介绍,无障碍出租车在其他省市也有,运营方式以电召为主,“有的也会在空闲时运载普通乘客,但是会优先行动不便的群体”。他表示,英伦车成本较高,打车费用却与普通出租车一样,有的城市考虑到运营成本亏损过多,也会根据车辆电召使用率相应调整,搭载普通乘客进行平衡,“长沙这是首次尝试,所以暂时全部电召,仅服务特殊人群,根据运营情况再看下一步是否调整”。
《上海市无障碍出租汽车管理规定》:无障碍出租汽车的营运方式以电调为主,必须优先向特殊乘客供车。特殊乘客隔日预定用车的,应当基本满足;当日或者即时用车的,应当尽力优先满足,并建立特殊乘客的电调记录台账和信息库。记者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