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南4月17日讯(通讯员 徐雅莉)本欲窃取钱财,没想到在村民家睡着了,后被村民发现,无奈之下跳入池塘,又被村民牵出一起持有毒品案,2013年4月16日,犯罪嫌疑人谭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谭某,男,42岁,衡阳市祁东县人步云桥镇人,199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祁东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04年元月,因贩卖毒品被祁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
2012年12月31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谭某与女友刘某(祁东县人)驾驶小汽车由祁东县步云桥镇出发欲赴长沙市,当日20时许至衡南县境内,因汽车油耗完,犯罪嫌疑人谭某遂下车,决定到附近村民家伺机窃取钱财。次日凌晨时分,犯罪嫌疑人谭某步行至衡南县车江镇振兴村盛公塘组,先后溜入二户村民家欲行窃但均未果,由于很疲劳,谭某竟在一户村民家睡着了,后因其行迹可疑被村民发觉,犯罪嫌疑人谭某逃跑时为逃避抓捕跳入池塘,被当地村民抓获,其逃跑前事先脱下的羽绒服被村民寻获,从该件羽绒服中搜出四个蓝色薄膜小包,内有疑似毒品的红色药丸,公安机关接到村民报警后赶至现场将犯罪嫌疑人谭某控制并将药丸依法扣押,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谭某不能说明上述毒品的来源及其携带的合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