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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兴矿难致7死 4名责任官员被免职

A-A+2013年4月17日07:07新华网 评论

  新华网长沙4月16日电(记者 陈文广)16日,湖南永兴县致7名矿工罹难的香梅乡高堰煤矿事故有了最新处理结果:包括香梅乡党委书记刘某、乡长黄某在内的4名责任官员被免职。在此之前,当地警方已经控制了包括矿长在内的8名责任人。

  14日20时10分左右,永兴县香梅乡高堰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名矿工不幸遇难。

  16日晚,记者从永兴县相关部门证实,事故发生后,永兴县委、县政府依法关闭高堰煤矿。

  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永兴县决定对香梅乡党委书记刘某、乡长黄某、政协联络组长肖某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陈某等4名责任官员予以免职处分,对事故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待查实清楚后依法依规进一步严肃追责、问责。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原标题:湖南永兴矿难4名责任官员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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